号召学生捐款要避免权力“任性”

济南时报 2021-03-08 13:54 大字

□杨玉龙

近日,河南省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联合林州慈善总会号召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捐压岁钱。3月5日,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林州市教体局联合林州慈善总会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未经严格审批,内容不妥,决定停止该活动。(3月6日澎湃新闻)

据这份“网红文件”《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正文中号召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捐赠压岁钱,奉献一片爱。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小学官方微博3月2日也发布了该校开展向贫困地区儿童捐赠压岁钱的消息。当中提到,“各班少先队员踊跃参加”。如此兴师动众将手伸向学生的压岁钱,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尽管据林州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坚持学生自愿、量力而行、重在参与的原则,不向学生设置最低捐赠额度。但是,也应认识到,这样的“号召”的确欠妥,更是对学生权益赤裸裸的侵害。也正如不少网友所表示,尽管初衷是好的,但青少年与幼儿不适合作为募捐对象,而该活动被“火速”叫停也在情理之中。

虽说压岁钱属于孩子们所有,其支配权也在孩子手中,即便孩子有奉献爱心的意愿,但也不应如此倡导捐款。更何况,孩子的压岁钱也是大人的给予,这无疑是在变相向家长“收费”,既是在给孩子增加负担,更是在给家长添堵。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0月17日,是我国首个扶贫日,当时教育部曾发文表示,各中小学校应以扶贫教育为主,使学生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同学、参加扶贫志愿活动、同贫困地区孩子结对子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原则上各中小学校不组织捐赠活动。而林州市还组织全市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显然有违规定。

当然,此类文件是如何出台的,的确值得追问。尤其是,今年1月份,河南省还曾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其中就明确,规范社会公益活动。不得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爱心传递、福利慈善、社会捐助等活动,确需开展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虽然上述文件赋予了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权”,但也不能任性而为。

“号召学生捐压岁钱”既是权力任性的结果,更是对学生权益的侵害。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对开展的此项不适活动,公开向社会道歉。但是,仅有道歉远远不够。应该深入反思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更应该出台举措加以有效避免。当然,此类事件也是一次警示,学校应依法依规行事,即便初衷良好,也不能触犯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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