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以来,宝鸡中院首例一审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庭审理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07-01 15:40 大字

6月29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凤翔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等10人犯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此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由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等10人于2014年至2018年4年间,采取殴打、强奸、非法拘禁等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在江苏苏州等地强迫多人卖淫,大肆敛财。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通过强奸、故意伤害、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卖淫;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公诉机关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将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为确保庭审高效有序推进,宝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毕小平于6月23日组织召开全市公、检、法、司市级机关主管领导联席会议,统筹调配工作力量,研究庭审方案,解决提审、防疫和庭审场地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有关单位责任。宝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斌亲自指挥部署庭审工作,提前制定庭审方案、庭审预案、安保预案,组织刑事审判力量,积极做好案件审理、庭审安保、舆情监控、宣传报道、疫情防控等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开庭首日,毕小平副书记及宝鸡市公、检、法、司主管领导亲赴庭审现场,协调、指挥庭审工作,凤翔县人民法院、凤翔县公安局承担了庭审准备、庭审安保等部分具体工作。

据悉,该案庭审预计用时3天,并择期宣判。(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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