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额度

陕西农村报 2020-05-22 05: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5月20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陕西省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政银”合作,支持乡村治理和建设。中国银行陕西分行将增加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额度,其中,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法人,单户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信贷额度。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下发的《关于加快金融支持乡村治理和建设的通知》,陕西省农业部门将农业农村政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名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名单等与中国银行的有关金融产品、优惠政策等相互通报共享,将农业农村工作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相关信息管理平台与中国银行系统的相关信息管理平台有机对接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国银行农业农村服务品牌。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年8月之前,在宝鸡市的凤翔县、眉县,咸阳市的三原县,延安市的富县,榆林市的榆阳区,汉中市的城固县、洋县,商洛市的商州区等8个县(区)开展试点,完成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在西安市临潼区等45个县(区)完成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2021年开始,推广试点县(区)取得的成功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拓展至全省其他县(区),全面深化“政银”合作。

通过“政银”合作,中国银行各分支行依托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信息管理平台,对带动农民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包括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小农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金融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放宽个人农业贷款押品准入,简化授信资料,并推出“益农贷”“椒商贷”“果商贷”“惠农通宝”“茶企通宝”等15项金融产品,满足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生产经营、农用机械贷款以及农产品收购、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融资需求。

同时,农业发展资金项目要向承担试点任务的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增加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额度。对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法人,中国银行可以提供单户最高1000万元信贷额度,对小农户、家庭农场等农业个体工商户,中国银行可以提供单户最高300万元信贷额度,支持发展乡村产业。

新闻推荐

特色农业品牌响 平果撤县设市系列报道之农业篇

班锦松宋宝春4月25日清晨,平果四塘镇金沙种猪繁育基地,工人正往卡车上搬运仔猪,嗷叫声阵阵。“第一批种猪顺利产下700多头猪...

凤翔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凤翔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