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强“政银”合作 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额度

各界导报 2020-05-21 01: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赵婧)陕西省加大金融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加强“政银”合作,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增加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额度,其中,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单户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信贷额度。

5月20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该厅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出的《关于加快金融支持乡村治理和建设的通知》,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今年8月之前,将在宝鸡市凤翔县、眉县,咸阳市三原县,延安市富县,榆林市榆阳区,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商洛市商州区等8个县(区)开展先行试点,完成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年底前,在西安市临潼区等45个县区完成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2021年开始,推广试点县区取得的成功经验,由点到面逐步将这项惠农政策拓展至全省其他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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