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净化育人环境

南宁日报 2018-04-16 06:33 大字

市中院法官在南宁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厅向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

(孙晓梅 摄)市中院与市教育局及南宁三中初中部青秀校区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竞赛。(覃尹柔 摄)

本报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黄华莹 孙晓梅

去年以来,南宁市两级人民法院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发放普法宣传口袋书、心理辅导与矫治等手段,多措并举,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在校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帮助青少年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了学校良好的学风,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及社会环境。

多举措加强预防校园欺凌

2017年以来,南宁市中院将防治校园欺凌作为法院延伸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惩教并举、双管齐下,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之间偶然性、一时性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伤害行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联合检察院、公安部门、学校、家长、心理老师等多方主体,帮助犯罪的未成年学生行为转化;但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手段特别残忍恶劣的未成年被告人,则坚决依法惩处,科以刑罚;尤其是对利用职务便利和优势地位危害未成年学生的学校教职工、校外成年人等犯罪分子零容忍,从重从严把握刑罚。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扩大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的受教育面。针对校园欺凌多发生于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阶段的特点,市中院邀请越秀路小学、民主路小学、凤翔小学、埌西小学等学生到院内开展法制教育活动10多次,近千名学生亲身体验司法活动,感受法律的权威,树立规则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

南宁市中院主动送法进校园,先后到荣和实验学校、三十四中、越秀路小学等学校就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性侵举办法制讲座7次,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受教育达4000余人。市中院未审庭法官还分别为全市普法骨干和西乡塘区校外法治副校长就如何进行防治校园欺凌法制教育举办讲座,帮助培训普法人才。

寓教于乐提高普法实用性

南宁市中院创新校园法制教育形式,切实提高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按照让学生“在学中玩、在玩中学”的理念,改变过去单一、被动接受的讲授方式,采用更贴近学生的教育方式,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融于妙趣横生的情境中,提升法制教育的趣味性、互动性。市中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南宁三中初中部、市二十一中学举办了两场大型的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结合真实案例,通过设置实用又有趣的题目,兼具对抗性、趣味性和表演性,带动台上台下共同参与,得到学生们的热烈反响。未审庭还设计了法制教育的卡通形象代言人“小智”,以“彩虹”作为法制教育的统一标识,将代言人形象和彩虹图案贯穿于法制教育活动和产品中,增加亲切感。

市中院还对原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厅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地面感应系统、电子互动问答等现代多媒体手段,科学策划展馆内容,使教育和成长主题更加凸显。2018年1月5日,该展厅已重新对外开放。市中院收集全市法院审理的涉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分析成因,澄清法律认识盲区,提供减少、避免、远离校园欺凌的建议和方法,并制作成案例集,向中小学校发放。

另外,市中院还制作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考试试题,通过教育局发放到各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考试,有条件的学校还邀请基层法院未审庭法官对考试进行点评,或者组织现场的知识竞赛,将远离校园欺凌和自我保护观念覆盖到全市每一名中小学生。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编印典型案例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少年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活动227次,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册2.7万余份,活动范围覆盖全市中小学生15万余人次,起到了预防校园欺凌行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的作用。

关爱留守儿童传递司法温情

针对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教育出现“真空”的问题,南宁市各基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留守儿童权利,建立与工、青、妇、残、劳、教育等相关部门横向联合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关爱留守儿童。

以保护留守儿童权益为要务,加大审判力度。宾阳县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年被告人是留守儿童的刑事案件,切实做到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抓好社区、学校的社会调查,了解其犯罪的原因。

审理案件时,做好庭前准备,庭中感化,判后通过家长、村委和法官多方教育,对于适用缓刑的留守儿童被告人,将回访帮教贯穿始终。对于侵权人家庭困难、无赔偿能力的案件,通过村委、当地妇联,亲友做思想工作,尽可能分期支付赔偿款,确保被侵权人拿到赔偿款,保证后期的治疗,促成双方当场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调解案件或判决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加强与执行局协作,全力保障民事判决的执行力,确保执行款落实到位;对于损害结果严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如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适当提高未成年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确保得到医疗保障,将未成年人的损害降到最低。

宾阳、横县等法院法官通过入街道入社区入村委,与留守儿童一对一交流,了解他们家庭生活中的困难、学习情况和成长心态,听其诉说心里的想法。联合县委文明办、妇联、教育部门等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之“周末享亲情家庭送温暖”“暑假大手拉小手”“我健康、我快乐”“微心愿圆梦”“四点半课堂”等活动,与留守儿童谈心、讲故事、玩游戏,为其送上日用品、学习用具等礼物,让其感受家庭般的温暖,树立健康乐观的生活理念。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创建档案管理,随时了解孩子的家庭、学习和身心情况,利用审判职能的优势帮助留守的孩子们,并带动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去关注呵护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立足于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南宁市各基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还积极进校园融入到师生之中,针对学生学习、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用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教会学生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并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制作维权漫画小板块、设立“流动的法制宣传长廊”,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委活动,为来往的村民分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卡片,不定期在乡镇圩日设点设立“法官咨询台”,向需要援助的家长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指导。

主管:市委政法委

策划:阎小平

统筹:赵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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