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机制:基层社会治理的“凤县创新”
史红海
“法官参与纠纷调处,宣讲法律政策,分析责任后果,让群众有认同感、信任感。我们用专业优势,牵头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积案、重大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群体性事件……”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白晓军说。
地处秦岭腹地的凤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矛盾不断出现,各类纠纷频发。虽然司法、行政、仲裁、基层调解组织各司其职,但由于衔接沟通不畅,缺乏有效对接平台,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
2015年5月,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凤县法院收案同比增幅20.5%,陷入人少案多的困局。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凤县法院以“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调联动,落实六大保障”为抓手,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多元协作、法治保障”的多元联动新格局和“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指的是矛盾纠纷统揽指挥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3”指的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6”指的是组织、队伍、资金、制度、服务、考核六大保障机制。纵向,由乡镇、社区进行人民调解,再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调解,直到政法部门进行司法调解,依照程序解决,能在基层解决绝不上交;横向,矛盾纠纷可能涉及司法、行政、仲裁、信访、维稳和基层调解组织等部门,在解决矛盾时多部门联动,经过甄别后,涉及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依照法规解决。
按照一厅式办公原则,凤县于2015年建成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兼任该中心主任。诉讼服务中心、凤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值班律师入驻办公,进行诉求受理、多元化解、诉讼立案、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家事审判、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一站式服务。同时,中心邀请社会贤达能人为特邀调解员,构建起以村为基础、以镇为重点、以县为主体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经过4年多运行,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受理群众各类诉求4000件,在诉讼前化解了近一半矛盾纠纷,剩余纠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群众有了纠纷来到中心,不管什么事都有人管,有专业人员进行引导。群众清楚了,就避免了矛盾激化。如今,中心已成为群众说事的地方,法官说法的场所。“236”机制也已经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凤县特色”。
“让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白晓军说,“在全省法院收案数年均增幅30%的情况下,凤县法院收案数增加不到10%,切实减轻了人少案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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