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盗刷微信红包落入法网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储建辉 何剑)11月16日,凤县河口镇一村民杨某来到凤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报警称:10月11日,其将一部价值1800余元的OPPO手机不慎丢失,一同丢失的还有在手机壳后的本人身份证。经多方找寻未果。11月14日,杨某重新补办了原来的手机卡,登录上微信后发现微信零钱被人通过提现、扫码付款、充值话费等方式被盗走9000余元。
接警后,民警理解展开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摸排,盗刷微信红包犯罪嫌疑人所在地锁定在安康市紫阳县。
12月4日,河口派出所所长王巍带领民警张永铃、王维驱车前往安康市紫阳县,通过调取大量调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紫阳县高桥镇某村村民陈某。经过调查查明:陈某,男,45岁,曾经在宝坪高速LJ-12标工地打工,10月11日,陈某在该工地捡拾到杨某的手机,其打工结束后回到紫阳县家中。受妻子覃某指使在当地银行使用杨某身份证办理银行卡1张,绑定在杨某微信上,通过零钱提现、扫码付款等方式盗取金额9000余元,后在自动取款机上将提现的钱取出。
办案民警在陈某家中查获杨某丢失的手机和身份证以及用其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一张。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覃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凤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覃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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