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重拳整治党员干部执行不力
本报讯(记者牛小宁 杨玉春)5月5日,宝鸡市纪委下发关于四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宝鸡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重拳整治党员干部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四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1、凤县环保分局局长金鑫等相关部门领导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7月至8月,省环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了凤县一些矿山大面积生态环境遭破坏现象。近日,凤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金鑫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永程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股股长李茂生、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王建成行政警告处分。
2、凤翔县财政局农财股原股长王维利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王维利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单位负责人“好处费"共计4.5万元,为企业谋取利益。近日,凤翔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维利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级处分。
3、陈仓区阳平镇部分干部不敢担当,导致野寺村养殖户污水排放长期不达标问题。2016年,野寺村养殖户污水排放问题被省环保厅通报。为解决该片区周边污染问题,近日区农业局畜牧股股长杨新文被免去畜牧股股长职务,阳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王彦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区畜牧兽医站站长罗玉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平镇野寺村党支部书记张晓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环保分局副局长高晓鸣,区农业局副局长莫别齐,阳平镇镇长张英、副镇长王峰被诫勉谈话,阳平镇野寺村村委会主任梁玉林被通报批评。
4、扶风、眉县公安局“2·12"警情处置相互推诿扯皮问题。2017年2月12日13时、15时许,绛帐高速渭河大桥南端“西部兰花"基地建设施工工地上,相继发生两次殴打他人案件,先后造成4名施工人员受伤。“2·12"殴打他人案件发生地处于眉县、扶风两县交界处,扶风县公安局绛帐派出所、眉县公安局槐芽派出所先后接到报警后,以案发地不属于自己管辖为由,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市公安局党委日前责成扶风县、眉县公安局向市公安局写出深刻检查;扶风县公安局对绛帐派出所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绛帐派出所民警李康行政警告处分,对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王宗强进行诫勉谈话;眉县公安局对槐芽派出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派出所教导员刘战庆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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