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 事
一、征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窗口行业、社会组织等涉老服务的单位(集体)和尊老敬老助老的个人,在“银龄行动”、扶贫助残、老年维权、社会维稳等领域“老有所为”的集体和个人。
(一)符合“敬老文明号”创建条件的单位。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有关老年法规政策,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在为老服务工作中,热情细致、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职业道德;为老服务工作社会评价良好,老年人零投诉;尊老敬老,代际和谐,没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职工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全市各级涉老部门(社会组织)、单位、窗口行业和岗位,即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老年大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室)、日间照料中心、旅游景点、车站、广场、新闻媒体、城市公交、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陈列馆、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馆、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商场、超市、金融业、餐饮业、洗浴业等公共服务窗口和单位。
(二)孝亲敬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家风,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倾心照料老人,事迹感人,群众广为赞扬的典型;在教育子女孝亲敬老、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注重老年人心理慰藉和感情交流,义务赡养社会老人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个人;在为老服务岗位敬老爱老助老事迹感人、为老年人办实事、积极参加为老服务公益活动、捐助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等方面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个人;在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
(三)“老有所为”典型。品德高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老年社会组织、扶贫济困、文化教育、互助养老、维权维稳、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家庭和睦、关心下一代、“银龄行动”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事迹生动感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代表性和感召力的集体和个人。
二、征集办法
征集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区老龄办负责本辖区典型的征集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典型的征集工作,中央、省属驻银企业老年工作部门负责本企业典型的征集工作。社会各单位和个人可单独进行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与全省“十大孝子”“十佳敬老模范”推荐、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和白银市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优秀。
(二)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典型要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得到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本次征集到的典型,市上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白银市“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和“老有所为”等先进典型征集推荐表》(见附件),对主要事迹进行简述(不超过500字),内容要真实,重点要突出。推荐表电子版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指定邮箱。
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白银市老龄办(市政府统办2号楼610室)
邮政编码:730900
电子邮箱:772073258@qq.com
联系人:王晓婷
联系电话:8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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