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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塞!水费、物业费咋捆绑收取?物业公司:长期亏损经营 此举实属无奈

白银晚报 2016-10-21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乔斌)“我们这个小区20多年没有物业公司,都是由社区来管理,也算井井有条,但是不知道今年从哪来的物业公司要管理小区,并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不然就不卖水。”10月19日,家住市区新馨小区的市民孙先生这样向记者反映。对此,白银区房产局回应,物业公司是经业主委员会聘请才进入小区的。“以后物业公司还要多贴通知,多与居民沟通。”

质疑:物业咋来的?费用咋花?

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1992年从别处搬到这个小区,已经居住了25个年头了。“前几年社区改造完之后,我们的水要从社区买。可是从今年开始,社区告知我们不再收取水费了,让我们从物业公司买水,在这里住了已经20多年了,还真不知道啥时候我们这老房子也有物业公司管了?”孙先生说,小区有了物业公司,却没见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把小区打扫得有多干净,卫生也都是由社区的低保户们在打扫,而且小区新安装的电子门禁也一直没有使用。

采访时,该小区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环境未得到改善,所以他们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可是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就说不给我们卖水,我觉得物业费强制性的收法不合理,而且还和住户买水捆绑在一起更不合理。”孙先生说。

部门:物业公司有合法手续

据白银区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孙先生所在的小区属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小区,长期无人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于2013年进行了改造。

“为了使改造好的失管小区不再失管,人民路街道、中心街社区与白银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于2014年12月组织居民选举成立了居民业主委员会,并于2015年1月由业主委员会聘请和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小区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服务。同时签订了《中心街新馨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该负责人说。

那么,为何居民水费先由社区收取,后又归物业公司收取呢?该负责人表示,失管小区的改造是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的,孙先生所在的701号楼系2013年改造项目,后续2014年又将该片区的其他楼栋进行了改造,于2014年底整个片区改造工程完工。所以前期改造的楼栋的水费暂由中心街社区为居民代为充缴。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2016年4月中心街社区将水费的收取移交给和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公司: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针对居民质疑,该小区和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经理有苦难言:“2015年我们收取的物业费收缴率为45%,2016年的物业费收缴率为19%,可以说一直是困损经营的。”张经理说,物业公司付出劳动,业主应当按时缴纳费用。但由于这里为失管小区改造而成,许多业主习惯于长期不缴物业费,暂不能接受市场化的管理与服务,因此,业主不按时或拒缴物业费,物业无奈之下,只好通过充水费捆绑收取物业费。

对于孙先生所反映电子门禁系统没起用,张经理解释,新馨家园小区大大小小共有9个门,安装电子门禁的有5处。小区内又有部分商业铺面,使用电子门禁系统,影响店铺生意,好多业主习惯了以前的生活模式,不配合物业公司封闭式的管理模式。

那么,小区卫生为何又由社区低保户打扫呢?张经理告诉记者,2016年9月开始,为方便低保户工作、生活。社区将低保户的义务劳动按照“就近化、属地化、网格化”的原则进行分配,这与物业公司的服务无任何关系。

“物业服务公司也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还是希望业主能和我们互相配合、理解、支持,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张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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