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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区域收入归业主,你拿到了吗?

白银晚报 2016-08-23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乔斌)每天回家走进小区电梯时,你是否感受到一股浓浓的广告风扑面而来?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时,是否征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这些广告收益最终又应该归谁?

调查:小区“内置”广告很普遍

8月21日,记者在市区新立、佳和、金色华府等小区看到,这些居民楼里的电梯内都有广告的踪影。

在佳和小区,记者刚走进电梯就看到三面墙上都有广告,广告内容从美容到电信网络等包罗万象。该小区的一名住户说,这里的广告是前段时间刚换的,以前还有房地产广告和医疗广告。

家住望景名筑的市民刘先生说,他们小区电梯里的广告经常更换,原本电梯内的空间就不大,可现在三面墙上都悬挂着五颜六色的广告牌,每次走进电梯都觉得很压抑,电梯都快成了商家的广告宣传主阵地了。“电梯内都挂着广告,一年365天从不间断。但广告收入有多少?用到哪里去了?我们一点都不知情。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公布过小区广告收入的数额。”刘先生告诉记者。

物业:广告收益多用来补贴物管费

那么,这些租赁电梯广告位的收益流向何处了?记者采访了不同小区的物业,他们大都声称用来补贴物管费。

望景名筑一名物业经理说,租赁广告位的这部分费用根本留不住,都花在小区物管维护上了。“我们直接将这笔广告费用用在支付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维护及增添小区设施上面了,有的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这些损失有时候也得需要广告费补充。”该经理说。

在新立小区,物业部门也表示了同样的观点。

《物权法》: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本报法律顾问朱爱军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收益分配权掌握在业主手里,也就是说,电梯广告租赁收益肯定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不过,朱律师坦言,由于白银市许多小区并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也就自作主张将这笔钱花在了业主身上,并不会去公示及告之。“总而言之,小区应当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业主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布公共收益收支账目。如果物业拒绝公布账目或者敷衍作假,业主甚至可以联合业委会解聘相应的物业公司。”朱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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