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食安委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白银晚报 2019-05-24 09: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萍)5月21日至22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白银区食安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就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校园食品(食堂)安全管理、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等情况,对白银市工业学校,白银市第四中学进行了突击检查,对靖远师范学院、白银市实验中学、白银区第三幼儿园等七所学校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就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指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负责人为直接责任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学校食堂招标程序的管理,坚决杜绝无资质餐饮企业进入校园。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通过透明的操作间、视频直播等方式,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要加强对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也要加强对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同学们食品安全常识的知晓率,提高食品安全鉴别能力,保护师生身体健康。

据介绍,下一步市食安委办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靠实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狠抓落实,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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