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元一方水1元一度电 “离谱”收费“吃不消” 事发景泰县天福嘉苑小区,居民质疑物业加价代收水费不合理
本报讯(记者乔斌)景泰县城中泉路天福嘉苑小区住户每方水费多达7元,电费则是每度1元,2月6日,该小区业主陈先生等人称他们小区用的是全景泰最贵的水,最贵的电,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居民:水费价格高得离谱
“我去物业交电费时,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度电1元钱,我当时就问电价为啥如此之高?物业人员却没有进行解释。如今过去两个多月了,电卡内还剩下不到50元。这还是因为我和妻子每天早晨出门,晚上才回家,用电量很少。”陈先生回忆说,他家去年夏天有一个月,冰箱正常用,就多用了个空调,一天下来电费60元,实在太离谱了。
相比每度电1元钱的价格,陈先生对小区水费价格更是不能理解。“我们小区水费价格高得离谱。每方水费7元,估计我们喝的是全县城最贵的水。”陈先生无奈地说。
物业:小区电费为商业用电
水费加价系“二次供水”成本
小区电费和水费为何会这么高?该小区物业天福家人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电费是商业用电,由于电压不同,供电部门送的电必须要经过变压设施转换成居民用电,才能送到各家各户,用电损耗等费用由住户承担。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就小区电费移交问题多次和县供电公司协商,但供电公司由于资金、人员等原因,不予接受,要求小区自己安装变压器。目前变压器正在协调、设计安装,完工后电费将会下调。
“至于小区水费高的原因是,小区采用二次供水,成本主要包含电费、设备维护,以及水损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物业不加收水价,那么二次供水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就要物业公司来承担,这会让物业公司出现亏本。
他表示,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升,水费将会下调。
律师:物业加价代收水费不合理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朱爱军律师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供水部门对水费收取有固定的价格,物业公司加价代收行为不合法。其次,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就包含了小区公共设施如二次供水加压泵的维护费用。”朱律师说,另外,小区一般有道路停车费等公共收益,可以用于冲抵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公共部位电费、水损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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