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岁月催人老 运动莫逞强

白银晚报 2015-08-04 00:21 大字

□张萍

7月30日,市民李先生驾驶其单位车辆去景泰办事,返回途中车辆行驶至景泰县新泉乡,突然一位老人骑着一辆电动车从半道路口冲出转弯时,没转过方向的车头恰好与直行的李先生的车尾挂在了一起。最后致使电动车主腿部受伤住院。

据当天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介绍,这位骑电动车的老人今年已是83岁高龄了。这位民警说,耄耋老人还在骑电动车,这确实是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而目前由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也没有规定限制驾驶者的年龄,而机动车驾驶是限制年龄的。

所以交警部门建议,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就事故现场来看,因为老年人的反应本来就比常人慢一些,尤其是83岁高龄的人,尽量不要骑电动车上街,最好选择乘公交车或出租车出行。

其实,早在2011年,《大河报》就报道过,河南省焦作市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于李先生这样的事故。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先生骑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了刮擦,老人脸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而该轿车的司机在事故后,因为感到后怕便随后在车子里哭了起来。后据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介绍,这位满头白发的老年人当时已是84岁高龄。

的确,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关于限制驾驶电动车年龄的规定,但是每每出现这样的事故,双方都会胆战心惊。已进入耄耋之年的老人应该安享晚年,骑电动车上街已经不太适合。在别人眼中,他们的确已是高龄老人,但是一些老人往往留恋过往,心不服老,不愿接受人老体衰的现实。其实,83岁也好84岁也罢,在好胜争强之时,千万不要忘记自身安全,不要无视自然规律,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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