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一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拘役
本报田阳讯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刚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刚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30日20时40分许,被告人黄某刚饮酒后驾驶牌照为桂LGQX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头塘镇百里村往田阳县城行驶,途经县城解放路和将军路的路口时,被设卡检查的执勤民警查获。经百色市右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黄某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2.20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刚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被告人黄某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危害社会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蒙娇
新闻推荐
本报田阳讯今年以来,田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商标广告、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开...
田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田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