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接学生 心存侥幸被查获
本报田阳讯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客车超员载客危险驾驶案。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於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於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于2016年9月开始使用农某东的牌照为桂LXX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本村学生上学、放学。2019年3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於驾驶该小型普通客车到田阳县那坡镇中心小学接放学的学生,16时30分,被告人黄某於搭载23名学生返回那坡镇弄坡村,当行驶至那坡镇那驮砖厂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检查。经查,被告人黄某於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人数为8人,实际载人24人,且未经核准从事校车业务。案发后,执勤民警依法拖移被告人黄某於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并告知其15日内到田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2019年3月27日,被告人黄某於经田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讯问,如实供述自己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23名学生的事实。4月2日,被告人黄某於被田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於违反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从事校车业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载客取酬,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致车上乘员处于高度危险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於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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