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 松脂老板拒付工钱 田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讨回9000元
本报田阳讯 近日,田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出击,成功办理两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帮助农民工讨回9000元工资。
2017年2月26日,农民工黄某贵和黄某令到田阳县坡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口头申请要求帮他们讨要劳动报酬。该站及时把情况报经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批准后于2017年12月27日派出法律援助律师,为两位农民工办理相关的法律援助事项。经办的法援律师于当天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展调查。经查明,两人共同于2015年至今长期为松脂老板罗某某打工从事割松脂工作。2017年初黄某贵、黄某令已经完成全年的套袋工作,并已完成上半年的松脂收割,收益2万元左右。2017年10月底,由于黄某贵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罗某某以此为由不再雇用他们二人,且不再支付两人任何报酬。黄某贵和黄某令认为自己已经完成全年的套袋工作,只差割脂和收脂工作还未完成,要求罗某某按日200元补偿自己套袋劳动报酬,或按上半年收益支付自己下半年劳动报酬。为此,双方发生劳动报酬争议。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律援助律师对照相关法律分析认为,罗某某应合理支付黄某贵、黄某令劳动报酬,罗某某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侵犯了黄某贵、黄某令的合法权益。之后,经办律师与黄某贵、黄某令充分协商并帮助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当天下午,经办律师与黄某贵、黄某令一起找到罗某某进行协调。经办律师首先宣传《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对照法律规定指出罗某某的错误和黄某贵、黄某令的不当要求,之后代表黄某贵、黄某令与罗某某协商。经多方协商,罗某某与黄某贵、黄某令达成协议,罗某某支付黄某贵、黄某令9000元劳动报酬,黄某贵、黄某令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
田阳县通过开展法律惠民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追讨劳动报酬,不仅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还极大地促进了双方当事人的团结和谐,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称赞。
□黄忠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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