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调解化纠纷
本报田林讯7月22日,田林县司法局组织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六隆派出所、六隆司法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矛盾纠纷调解组,深入该县六隆镇六功村某屯,与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道,成功调处一起因名誉权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当事人潘某与李某系同屯村民,住所上下相距不足50米。2020年4月22日晚,当事人李某带着自己的孩子与朋友盘某在田林县城吃宵夜。期间,盘某摄像并发到“抖音”。几分钟后,潘某刷“抖音”发现该条视频,潘某即在该视频底下发表李某为坏女人等评论,叫盘某不要与李某交往。盘某将该抖音评论告诉李某,李某当即用盘某手机微信与潘某发生口角。次日晚6时许,李某回到老家,登门盘问潘某,双方发生互殴,潘某一家三人将李某殴打致伤。李某报警并到当地医院诊疗,医疗费及误工损失2000余元。
案件发生后,六隆派出所及时出警,对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矛盾纠纷日趋激化,李某及其家人扬言,如不能得到维权,将对潘某一家实施报复。
经过会商,该县司法局决定启动联动调解,由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调解经验丰富人员与当地派出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纠纷调解工作组深入纠纷地开展调解工作。经过3个小时的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和耐心动员,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潘某对自己在“抖音”评价李某的行为向李某诚恳道歉,主动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00元,李某对自己到潘某家里维权的冲动方式承认错误,自愿承担其余经济损失,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真诚地握手言和,一起可能转为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得以化解。□姚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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