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三强化”管控野生动物养殖
本报田林讯今年以来,田林县坚持管控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排查、场所管控、宣传教育,稳妥有序做好野生动物养殖管控与处置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做细风险排查。建立“1+N”工作机制,由县委政法委主导,多职能部门参与,联合开展全县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摸底调查活动。目前,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16个,共涉及10个乡镇55人,养殖动物种类含野猪306头、豪猪276头、果子狸282只、竹鼠1121只、蛇类602条。
强化监督执法,做实场所管控。坚持防消结合,组建4个监督执法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0个乡镇对16户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进行排查监督,并告诫经营主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包括采购、加工、销售等)活动和活禽销售、宰杀行为。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全县农贸市场、餐饮、宾馆、超市等场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舆情导控,广泛宣传教育。坚持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宣传教育“三同步”,主动走访、约访,倾听诉求。引导养殖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力求妥善化解矛盾。主动发声,安排14辆法治宣传车到乡镇进行巡回宣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同时,印发张贴公告1000余份,及时解读国家、自治区政策动态和后续处置工作,回应公众关切问题,营造人人知晓、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以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黄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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