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扎实开展春季禁渔行动
本报田林讯春季是鱼类繁殖的季节,从3月1日起,我国主要天然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田林县从3月1日起开展禁止或限制捕捞全县辖区内所有江河水域内动物的活动,保护辖区水生生物正常生长或繁殖,实施期限至6月30日止。该县开展春季禁渔工作以来,高度重视禁渔工作,制定方案,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捕鱼行为。
依照禁渔工作要求,该县制定《2020年田林县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召开禁渔工作动员布置会,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2020年田林县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对禁渔水域、禁渔时间、禁渔对象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渔民思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14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主力军作用,组织水产畜牧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开展禁渔期工作宣传,张贴禁渔公告105张,向渔民发放禁渔宣传资料(手册)490份,在全县14个乡镇重点水域区悬挂禁渔宣传横幅57条。
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一手抓好禁渔期工作宣传,一手开展春季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3月10日至13日,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县重点水域的百乐、旧州八渡口、弄瓦等8个渔船点开展现场禁渔执法宣传,签订责任状125份,同时对各酒店、餐馆、水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签订禁止销售、收购野生鱼类责任书15户。加强禁渔期巡查,通过现场摸排,突击检查以及依托群众反馈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全县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可视锚鱼”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县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主要对库区水面开展禁渔巡查,对电炸毒鱼、灯光诱捕鱼以及在禁渔期间进行捕捞的渔船给予严厉打击。巡查中,查处非法电鱼1起,没收背式电鱼机1台。□吴再智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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