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首例公职人员“自首认罪”案件开庭

右江日报 2020-03-13 08:45 大字

本报田林讯“这起案件是田林县监委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也是该县监委成立后首例公职人员‘自首认罪’案件。”田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韦永鹏介绍。近日,经依法审查,该起田林县监委移送的黄某诚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田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黄某诚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将收取到的占道费和报刊亭租赁费共23.68万元公款用于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2018年11月被告人黄某诚主动到田林县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黄某诚已经将全部赃款退还,并认罪悔罪,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黄某诚系初犯,对法庭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黄某诚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法官的庭审调查、当庭质证和公开审理,以及黄某诚的认罪悔罪,给旁听人员的心灵带来了强烈的震撼。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越红线,廉洁从政。

“2019年3月,田林县监委对黄某诚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依照党纪法规,对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田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开庭审理,实现了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的无缝对接。同时,同步开展“零距离”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警醒、鞭策公职人员,要做到廉洁奉公,远离职务犯罪。

□农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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