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声明
田林县者苗乡渭龙村渭怀屯村民分别于2011年7月18日与韦敏和2017年2月10日与广西田林县铭祥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林地出租合同,地名为:平里、令两、渭太鲁、平高一带,两份合同签订至今,韦敏和广西田林铭祥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承包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职责,经本屯村民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与韦敏和广西田林铭祥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若对本声明有异议的,在15日内提出异议,否则本屯村民将自行开发经营或发包给他人开发经营。特此声明
田林县者苗乡渭龙村渭怀屯村民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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