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平台服务脱贫攻坚 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解读

广西日报 2019-07-29 07:02 大字

解读人: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杨胜军采访人:本报记者韦继川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在省级顶层设计中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给予制度保障,鼓励和调动广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粤桂扶贫协作迈上新台阶,我区在借鉴周边省区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区直有关单位和相关市县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

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共13条,对到广西33个国定贫困县投资的广东企业,至2020年前在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制造业企业项目补助、金融机构设立分支奖励、物流企业投资奖励、电子商务企业奖励、直接融资奖励、品牌创优奖励、投资产业项目奖励、招商引资项目广东籍引资人奖励、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奖励、协作项目优先列入重大项目推进、给予广东引进企业管理人才待遇优惠、广东籍游客景区门票减免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优惠政策自发布以来,广西充分利用粤桂扶贫协作平台,立足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等特点,借助广东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等优势,不断深化粤桂两省区扶贫协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产业协作方面,2016-2018年,共引导1.3万多家广东企业到广西参与扶贫,实际投资额超过2900亿元,带动贫困人口5.228万人脱贫。其中,2019年1-5月,引导71家广东企业到广西33个粤桂扶贫协作县开展产业扶贫,实际投资额达6.64亿元,能带动贫困人口1.0882万人。河池东兰、巴马、凤山三县出台“一减免二补助三奖励”政策(一减免:三年免收租金;二补助:搬迁费及物流费补助、产品运输费补助;三奖励:发展奖励、创汇奖励、培训奖励)。田林县制定出台扶贫车间带动就业奖补方案,鼓励设立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条件的,给予补助奖励;同时,还制定了《田林县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田林县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18-2020)》,加大对引进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财政扶持、金融扶持、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旅游扶贫方面,两省区共同举办“2018年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协调广东省21个市旅游部门、主要旅行商、媒体参加活动,搭建乡村旅游增收脱贫平台;开通54个贫困县的15条旅游精品专线,举办16场次“乡味广西”旅游品牌推介活动,新创建4A级以上旅游景区19家、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54家;贫困地区83家景区针对广东籍游客实行门票减免政策。2018年,广西共接待广东游客1.07亿人次,游客人次增长40%以上,10万多贫困人口吃上“旅游饭”,实现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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