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检察建议追回国土出让金

广西日报 2018-12-03 07:54 大字

■法治一线

本报田林讯(记者/龚文颖通讯员/邓铁军)近日,田林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成功督促县国土资源局追缴并收回200万元土地出让金。

据介绍,今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田林县一家地产公司于2017年6月期间在县国土资源局对国有土地挂牌竞拍价时,以人民币805万元竞得一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协议,该公司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但该地产公司至今尚有200万元一直拖欠未缴纳。该院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并于10月9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向该公司催缴费用。

县国土资源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向该地产公司发出《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留金的通知》,并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欠费。不到1个月,该地产公司就主动到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了尚未缴清的200万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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