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老板与人恋爱骗财 获刑9个月
本报田林讯一名“80后”女子谎称自己是服装店老板,通过微信添加一名男子为好友并建立恋爱关系后骗取他人财物。最近,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并当庭作出宣判,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陈某系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2017年4月,陈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罗某为好友,双方开始聊天,陈某谎称自己是在隆林开服装店的贵州人“陈静”。为得到罗某的信任,陈某故意说要做罗某的女朋友,而罗某和陈某从未谋面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在取得罗某的信任后,陈某先后以进货款不足、母亲治病缺钱、转卖店铺资金周转不足等理由,向罗某“借”钱,罗某信以为真,多次通过百色、田林等地的银行将钱打进陈某的账户上,共计11000元人民币。
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1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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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田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