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抓好村民合作社设立工作
本报田林讯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今年以来,田林县积极开展设立村民合作社工作,依法依规建(设)立好每一个村民合作社。
加强领导,建章立制,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在工作原则、目标、步骤和组织保障上明确要求,制定《田林县村(居)民合作社工作安排计划表》,按照计划表内容和时间要求,切实做好成立村(居)民合作社的各项工作。
加强社管会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合作社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整体提高全县168个村(居)村民合作社社管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县组织部集中全县村民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感。组织四个督查组开展全县村(居)民合作社工作督查,查领导机构、推荐社员代表预备人选;查各村(社区)制定《村(居)民合作社章程》、选举办法、确定公布选举日和组织开展村(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实等情况。
加强集体资金使用监管,用活集体资金,确保增值增收。各村民合作社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在运行初级阶段实行大额资金使用由县乡监管制度,确保合作社管理工作步入正常经营状态。经过乡村委的清产核资,各村民合作社发挥优势,严管资产,用好(下拨)资金,充分论证资金使用的安全评估,准确将县注入资金投入(入股)到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确保集体资金使用安全可靠,增值增收。
据了解,该县共有168个村(居)民委员会,预计到12月中旬,可全部设立村(民)民合作社。□吴再智黄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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