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声明
田东县盛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3年5月4日与田东县思林镇坛乐村塘留、同喜、那务等3个屯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一事,因贵公司不履行合同相关规定,单方面违约,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现在,群众一致要求与贵公司解除《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请贵公司法人代表亲自到相关村屯与群众代表办理解除合同事宜,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所有承包地由群众自行处置。
群众代表:梁武领、黄天佑、韦良京、谈永富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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