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回收处置 目前已处置9107.51万元
本报平果讯今年以来,平果县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到期提前提醒、贷款情况摸排、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等方式,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回收处置工作。今年,该县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共有9242户4.56亿元,截至目前,已处置1674户9107.51万元。
出台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成立县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处置工作。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工作督导专班,开展到期贷款收回督导工作。镇一级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工作队,在贷款到期前60天,通过电话、微信、一封信、入户等方式将贷款即将到期情况通知贫困户,督促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前30天,工作队向借款贫困户发出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借款人不在或拒不签收通知的,做好催收记录。
贷款情况摸排,分类处置。充分发挥扶贫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的作用,做好贷款情况摸排及研判分类处置工作。对于委托经营类,要求委托企业经营的扶贫贷款资金到期必须全部收回,不允许办理续贷、展期。对于产业项目好、带动脱贫能力强、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根据商业可持续原则,在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担保且符合农合机构商业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经农合机构审批同意后,可将受托经营的扶贫小额信贷转为一般经营性贷款。对于自主经营类,采用“政府+第一家长+银行”联合协同催收方式进行催收。对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且能按期偿还的,贷款结清后,贫困户因生产经营等继续需要贷款的,若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条件,可继续给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若不符合,按正常程序办理普通农户担保贷款。对于有还款意愿,经营正常,暂无偿还能力的贫困户、还在扶持期的脱贫户,归还不低于20%贷款本金后,经当地扶贫部门审核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续贷、展期。截至目前,该县办理续贷37户155.3万元,办理展期2笔8万元。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按期回收。一是设立风险补偿金。2017年该县制定出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成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监督委员会,具体指导、监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足额落实。同时由太照公司与县扶贫办、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共管协议,设立专用存款账户,共同管理风险补偿金。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县贷款余额4.1亿元,应设立风险补偿资金4106万元,专户的风险补偿资金余额4686万元,到位率达114.12%。二是建立“户贷户用”“户贷企用”险防控机制。户贷户用部分,由各乡镇、农合机构提前介入,加大清收力度,坚持“应收尽收,应续尽续”原则,对于有能力还款的贫困户,坚决收回贷款。对于符合续贷、展期条件的贫困户,给与办理续贷、展期。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贫困户,按程序启动司法程序和风险机制。户贷企用部分,要求委托企业经营的扶贫贷款资金到期全部收回,不允许办理续贷、展期。目前,该县已与11家企业提前对接沟通,要求企业制定做好今年到期的委托经营贷款资金3.12亿元的归还计划,避免因不能按期归还贫困户贷款引起社会舆情的事件发生。□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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