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128吨食盐 无证批发牟利 一调味品批零店老板涉嫌非法经营被逮捕
执法人员查扣的非法流入食盐。 今报记者欧其锦 摄
今报平果讯(记者欧其锦)今年以来,平果盐务管理局对食盐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上流通着许多没有通过正常渠道购进的云南“白象牌”食盐。经调查,平果一调味品批零店老板韦某在没有食盐批发资质的情况下,以配送商的名义,将所购的食盐大批量进行二次批发,从中赚取利润。12月5日,韦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逮捕。
例行检查发现非正常渠道进货食盐
今年4月13日,平果盐务管理局联合食药监部门,对该县凤梧乡食盐市场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在一家零售店里有非正常渠道进货的22件云南“白象牌”食用盐在销售,每件25公斤装。经询问,该商店老板交待,这批盐是一名叫韦某的男子上门推销的。因为量不是很多,当时执法人员对老板进行了口头教育,并责令其退回非法销售的食盐。
但在之后的例行检查中,平果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人员在坡造镇、新安镇的市面上,均发现有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货的“白象牌”食盐在销售。其中,10月24日,在坡造镇一家综合批发店查获669件,总计16.725吨;10月31日,在新安镇一家超市内查获了10件,而此前已有1904件销售给周边的村民。这些店的老板或者采购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这些食盐是韦某上门推销的。该局于11月2日向警方报案。
一男子涉嫌非法经营食盐被逮捕
平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并派民警赶赴云南等地调查取证。经查,今年3月至10月,平果一调味品批零店老板韦某在未办理食盐批发许可证,未获得批发销售食用盐资质、食盐物流配送资质的情况下,以每吨2200元的价格,先后4次通过百色市某商贸公司,从云南某盐化有限公司批发了128吨“白象牌”食用盐。其间,韦某以配送商的名义,以每吨2600~2700元的价格将食盐非法转批发给商店和超市,从中赚取利润。
12月3日上午,警方依法传唤韦某到办案区接受调查,韦某在证据面前,交待了非法经营食盐的犯罪事实。当日,警方对韦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2月5日对其执行逮捕。
据平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苏俊宁介绍,韦某向云南的厂家购进这批食盐后,如果是自己进行零售,是不涉嫌违法的,但韦某却进行了二次批发,因为不具备这方面的资质,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改革过渡期食盐继续实行专营管理
平果盐务管理局局长范高敏称,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是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国家对食盐继续执行专营制度。《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法规还在执行。首先,外省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进入广西经营,必须具有跨区经营资质,不得委托本辖区没有食盐批发资质的经营商代理批发业务。此外,食盐销售商从有批发资质的外省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购入食盐,必须索取正规销售发票以备溯源,而所购入食盐只能零售,不得转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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