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本报平果讯今年以来,平果县着力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从严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出国(境)定居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有关事项。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要在30天之内如实向组织汇报。落实个人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对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作出说明。对不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章制度。严肃上班纪律。出台《平果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对干部工作不实、纪律不严、执行不力、“庸懒散”等行为予以问责。严格请销假制度。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对不按照暂行办法执行请销假制度的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对单位的年终绩效进行扣分,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规范干部抽借调。严格按照《平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期限和审批程序抽借调人员,未办理审批手续或办理审批手续但抽借调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抽调单位和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存入个人档案。细化岗位职责。以职定岗、以岗定责,给每一名干部职工尤其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配具体的工作岗位,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干部严格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增强主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岗位职能。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管理。引导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正确对待职务的进退留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松散,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强化干部考核考察和监督管理。加强干部考核考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考察和识别干部;围绕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运用多种方法,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综合评价。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纪检、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落实乡镇、单位党委(党组)对干部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加强群众监督,健全“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对群众举报的干部问题,认真受理,及时核查。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强化党委(党组)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组长对从严管理干部负具体责任。县委选派党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工作进行督查,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在落实工作效能、制度执行、纪律执行、政务服务、依法行政、会议纪律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发生严重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一单位查实2例,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查实3例以上,对单位班子进行集体诫勉。□韦锦钟邓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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