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立医院门诊诊查收费执行新规
本报百色讯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下发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门诊诊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11月15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门诊诊查收费新规,这是市医疗保障局推进主题教育“为民排忧解难题”的新举措。
“个别简易(便民)门诊诊查费过高”“就诊检查后找医生看检查结果再次收取门诊诊查费”……医生给患者看病,怎样才算是一个完整诊疗过程,怎样收费才合理,群众一直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针对这一情况,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患者缴纳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后,医生应当完整提供如下内容:相应级别的医师提供的门诊诊疗服务、病史采集、进行一般物理检查、开具检查单、提供治疗方案等。对于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以及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明确不再收取患者诊查费。具有相应资质的营养师提供营养风险筛查及营养状况评估、营养咨询服务,也不得与诊查费同时收取。另外,患者就医过程中需使用纸质病历手册的,初诊建病历及病历手册收费合计每份最高不超过0.5元。简易(便民)门诊诊查费按每次最高不超过2元收取。
这一系列新规定,可以更好地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以患者看专家门诊为例,之前患者就诊时要先交30元专家门诊诊查费,如果需要做检查且不能当天把检查结果送给医生看的,有的医院又要患者再交30元,即一共要60元才能完成一个诊疗过程。规范后患者当次就诊、检查、继续找同一个医生看结果,只交一次诊查费30元即可,这样既规范了医院收费,又减轻了患者负担。□农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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