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公司一笔借款来自百色市教育基金会,至今未偿还 1850万元善款借给企业引疑问

南国早报 2019-11-16 15:41 大字

百色市森林·中心城商业广场项目由江州公司与当地村民小组合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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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商铺返租”高回报刚尝点甜头就吃苦头》追踪

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文/图

广西百色江州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州公司”)与村民小组合作开发森林·中心城商业广场项目的过程中,向社会融资3.7亿元,结果无力支付高息回报(本报11月13日8版曾作报道)。事发后,江州公司出具的一份说明中,向百色市教育基金会借款1850万元的信息引起社会关注。教育基金会能否将善款借给企业?如果善款收不回,谁该对此负责?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1

疑问

一笔借款来自教育基金会

近日,江州公司向社会融资一事引发投资者维权。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后,江州公司出具了一份《关于森林·中心城项目建设目前状况的说明》,称该项目本身造价2.5亿元。目前,该项目主要债务有三部分:一是社会融资债务1.4亿元,二是向百色市教育基金会借款1850万元未偿还,三是几百万元工程款未结清。

当地一投资者称,该公司向社会融资3.7亿元,工程造价才2.5亿元,“这意味着,江州公司向社会融资的数额远远超过项目本身的造价”。

还有投资者对那笔1850万元借款产生了疑问。据介绍,百色市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3年,以支持百色教育、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改善当地办学条件为宗旨。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二是政府或社会组织资助;三是基金会原始基金投资增值收益。

2

调查

财务年报显示是“投资理财”

记者查询核实到,该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是石某,登记管理机关是百色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百色市教育局。自成立以来,该基金会每年都会开展一些捐资助学、助教公益活动。

11月15日,记者从百色市民政局获悉,在百色市教育基金会的2018年度财务年报中,关联方未结算应收账目余额显示:年初账面余额1600万元,年末账面余额2100万元。欠款原因是“投资理财”,欠款时间为“2018年1月”。

百色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从年审账目来看,截至2018年底,百色市教育基金会为江州公司提供了2100万元借款。至于财务年报与江州公司提及的欠款额度不符的问题,该负责人推测,可能是江州公司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借款。

教育基金为何会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百色市教育基金会一名工作人员称,这笔借款是上一届理事会借出的,如今已是第二届理事会。针对读者关心的其他问题,记者通过邮件、电话等再三催促,但截至15日晚9时许记者发稿时,对方一直未作答复。

记者注意到,在《百色市教育基金会章程》中,关于投资活动的表述是“经理事会讨论同意或委托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保本稳健增值项目投资”。据了解,该基金会不止借款给江州公司,还向其他公司提供借款。

这些投资是否符合规定?百色市教育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百色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组织,其财务也是独立的,财务年审等均不归教育局管理。两者只是在业务方面有关联,比如优秀老师评选、贫困学生报送等,但具体的奖励资金和助学款项都是由基金会直接拨付给受助人,该局从未涉及基金会的资金管理。

3

部门

借款给企业涉嫌违规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疑问,教育基金比较特殊,它是各界人士的爱心汇聚,能否作为借款提供给企业?

对此,自治区民政厅慈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南国早报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52条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善款的使用必须以慈善为目的。”该负责人强调,借款给企业使用是不符合该目的的。

该负责人称,根据国家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的投资活动中,就包含“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因此,百色市教育基金会的借款行为显然不符合相关法规。该负责人建议,如果募捐者对资金去向有异议,可向基金会的登记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反馈。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期待善款有“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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