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开车撞坏绿化带逃逸被拘留
本报右江区讯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认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便弃车逃离现场。近日,右江区的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
10月18日9时30分许,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城东大道与大旺路红绿灯路口,一辆车号牌为桂A4***H的蓝色小轿车车头损坏严重,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路口绿化带及红绿灯被撞坏。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时那触目惊心的一幕:18日凌晨3时许,号牌为桂A4***H的蓝色小轿车出现在了监控画面中,车辆沿城东路从市区往田阳方向行驶,行驶至城东大道与大旺路路口时,突然撞上了路口的安全岛,快速冲过绿化带,撞上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灯标,车辆继续往前行驶约10米后才停下来。
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锁定了当晚肇事车驾驶员为右江区的陈某,随后办案民警将其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陈某对其交通肇事并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10月17日22时30分许,刚下班的陈某驾车到新环球百货附近某餐吧与同事吃夜宵聊天直至18日凌晨3时许,陈某驾车并搭乘其同事回大旺路的宿舍休息。当驾驶至进城大道与大旺路红绿灯路口右转时,因车速过快转弯不及导致事故发生。肇事车辆因损坏被迫停下后,陈某认为无人员伤亡并且财产损失不大,便把车辆留弃在现场,先回宿舍休息了,打算第二天再去处理。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马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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