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开展“乡村振兴·争创五旗”评选活动
本报右江区讯近日,右江区启动开展2018年“乡村振兴·争创五旗”活动评选工作。
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年内集中开展一次评选活动,计划评选“红旗村”50个,其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红旗村”各10个,每个乡镇(街道)争创每类“红旗村”1个以上。通过开展“乡村振兴·争创五旗”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树立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激发村“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脱贫奔康、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在推进任务中争先进、立标杆,示范带动辖区农村各项工作整体提升,为实现脱贫奔康、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乡村振兴·争创五旗”活动由该区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乡村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实施。乡村两级的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统筹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村级自荐申报、乡镇(街道)分类推荐、区级集中评审确定、市级综合评审核验、兑现待遇补助”等程序进行。
据悉,按程序评选出来的“红旗村”将由市委开会确定名单,下发文件对“红旗村”统一命名,并进行集中授旗。从今年8月起,每评上一面旗,一次性给予所在村爱心公益超市物资补助专项经费10000元,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主任工作报酬标准从次月起每人每月上调500元,其他享受月基本报酬的村干部上调300元。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承担一次性爱心超市物资补助专项经费,区级财政承担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上调部分。
□黄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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