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也要扛?

南国早报 2018-05-10 16:15 大字

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分居后丈夫借债 妻子是否也要还

农女士问: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他住在百色老家,我在南宁打工,每月我都给小孩生活费。上个月,我收到老家法院的传票,说我丈夫向黄某借款30多万元,对方起诉说是我们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我承担还款义务。我对此借款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李剑律师解答: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你所述属实,该借款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你没有还款义务。

八旬患者术后过世 医院说无责怎么办

伍女士问:我父亲85岁,因为胆囊结石到医院看病,按照医生建议开腹做胆囊全切除后,父亲却去世了,医院说没有责任,我该怎么办?

唐磊律师解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父亲的情况,医院应当首先选择创伤较小的微创腹腔镜治疗,在保守治疗无效后再进行手术治疗,直接开腹胆囊全切除对高龄患者风险很高。你可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申请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鉴定后,由法院判定医院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夫妻闹离婚 彩礼能否要回

滕先生问:我和妻子登记结婚6年了,近年来我们经常争吵,妻子提出离婚。请问若离婚,当年给的彩礼我可以要回来吗?

李剑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你们如果因为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你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女方家在结婚时收受的彩礼无须退还。

土地二次确权被易主 该如何维权

王先生问:我们村有一块山地,1982年取得县政府颁发的《山界林权证》。现在,县政府根据别人的申请又将该土地确权给别人,我们怎么办?

唐磊律师解答: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们应先向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以做出确权决定的县政府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月10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刘真武律师 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纠纷,家事财富传承与规划

下午 罗旭兴律师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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