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

右江日报 2018-05-03 08:55 大字
 

本报右江区讯  从今年起,右江区计划用3年时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千名党员干部大蹲点”活动。从2018年开始,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每年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上门蹲点7天以上,广泛深入接触群众,运用群众语言宣传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面对面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脱贫任务繁重地区和问题频发重点领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每月下沉村户连续蹲点3~5天,灵活运用“问”“谈”“核”等方式,调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做好记录和直查快办,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开展“大约谈”活动。各党委(党组)书记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或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本单位人员或下级系统部门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提醒教育。区四家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各自联系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引导改进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各自联系的村(社区)或者二层机构开展约谈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约谈提醒一次,每次约谈做到有记录。对执纪审查连续2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地方,由区纪委书记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对乡镇(街道)三家班子领导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或执纪审查连续3个季度出现异常的地方,由区委书记直接约谈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工)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严肃问责。

开展“大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区、乡、村、屯、户“五级宣传网络”,以“三个平台”(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帮扶干部携带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和“八有目标”(有电视宣传、大型广告牌;乡镇有广播、标语牌;村屯社区有横幅、宣传栏;每户有宣传单、明白卡)为抓手,大力宣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成效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社会凝聚崇廉实干、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正能量”。纪检监察机关用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纪、办案人员以案释纪,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扶贫政策公开公示,通过在单位、乡镇、村屯设立项目公示专栏以及部门网络平台公示等形式,分年度对2015年以来本系统、部门、乡镇、村屯所涉及的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受益对象等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开展“大查处”活动。建立优先查处机制,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确保件件有着落。建立直查直办机制,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典型问题,坚持每季度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工作,压紧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区纪委、乡镇(街道)纪(工)委把上级纪委督办件优先核查,组织精干力量及时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对转下级纪委办结的督办案件,区纪委抽取不少于20%进行重新核查。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政法机关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快速移送问题线索,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黄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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