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提高“一事一议”公益项目质量效益
本报百色讯今年以来,百色市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过程中,采取前期调研、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和健全制度等措施,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质量效益。截至10月底,全市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58个(已竣工763个,在建258个,未开工37个),项目总投资1.52亿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01亿元,惠及99个乡镇962个行政村,受益群众178.61万人。
广泛宣传项目,营造积极氛围。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是保证他们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二是利用项目宣传。在完工项目的显著位置树立标牌,对项目的概况和效益进行介绍,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爱家乡、建家园、促发展的工作热情。三是利用业务培训宣传。召开专题业务学习培训会议,使乡村基层干部掌握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使“一事一议”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提高基层具体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扎实前期调研,科学实施方案。一是调研掌握实情。各乡镇各村选择项目时,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统筹协调、综合平衡。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不得突破文件规定范围。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调研,了解所建项目是不是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项目,了解有无重复建设现象。二是科学规划方案。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奖补范围,明确奖补标准,明确工作步骤。三是论证确保实效。项目实施之前经过当地群众认真磋商议定,相关部门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论证,对备选乡镇进行试点条件评估,按照“公开竞争、择优选取”原则,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建设项目,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规范议事程序,严防加重负担。一是坚持以农民群众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群众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合理确定议事界线和内容。为了防止争议,建立健全三份民主议事书面归档材料,包括实行特惠制按受益村寨每人15元筹资的村民自愿投资决议,受益村寨自愿投工投劳、以资代劳的民主决议和受益村寨群众自愿调解纠纷,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决议等。由于议事程序经过当地群众广泛参与讨论并表决,形成签名的书面依据,项目实施建设都比较顺利。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对于群众意见多、矛盾大、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项目,不踩加重农民负担的“红线”。四是对已经完成的项目树立标志界碑,注明财政奖补情况、群众筹资筹劳情况、实施总工程量情况、开竣工情况,让财务公开透明,避免投诉涉诉事件发生。
健全监督制度,严控工程质量。一是严格把好预算关。严格控制“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范围及群众筹资筹劳的标准,杜绝形象工程和劳民伤财的现象发生。二是把好程序关。项目必须符合议事日程程序,对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弄虚作假的坚决不予申报和审批。三是把好监督管理关。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市、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督查,全面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情况。同时,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分批进行的办法,对各乡镇“一事一议”项目分别在项目建设的前、中、后期进行抽检,有效促进项目的实施。四是把好公开关。项目建设立项、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的全过程,自觉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操作。通过验收的项目,必须做到账目清楚,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高效安全。一是坚持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严格实行报账制。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才能由村级提出拨款申请,并经乡镇政府领导审批后,由乡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将奖补资金拨付到村屯理财小组或实施方指定存折上,预留20%奖补资金待县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清算,确保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落实到位,全额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上。三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项目资金不预借、完工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的资金处置方式不变,严防无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
□唐远程黄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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