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

广西日报 2020-02-13 06:49 大字

本报隆林讯为提高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将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儿童将纳入保障体系: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6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可以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申请、查验、确认符合保障条件的儿童,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近日,该县民政局会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共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为这类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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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林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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