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调解小站”发挥大作用 隆林深化基层警务改革探索出调解新模式小记 □杨朝良
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警务改革的大背景下,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最直接、最快速、最全面接触群众的交巡警队伍为突破口,持续深化基层警务改革,建立一批精品“枫桥式调解小站”,实现“巡逻中发现矛盾,巡逻中化解矛盾”的“隆林调解模式”,不断践行“矛盾不上交”,牢牢地把矛盾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隆林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内,民警热情的服务态度、摆放在桌面记录满满的调解记录本、热气腾腾的茶水,无不显示着浓厚的调解氛围。墙上挂满“分解式调解法”“诱导式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等调解制度流程,展示了“枫桥式调解小站”的“隆林调解模式”。这些小而精的小站,化解了街面、社区和农村无数的矛盾纠纷案件。
医患纠纷起冲突
小站调处保稳定
2019年11月24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一名78岁的老人韦某因肺部感染到新州镇某门诊就诊,在输液过程中突发意外死亡,死者家属数十人聚集到现场要求门诊赔偿,情绪激动,随时会引发群众冲突事件。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接到报警后,快速赶到现场,及时将死者家属引导到央索街“枫桥式调解小站”,要求双方推荐代表进行协商化解。在详细了解事件过程后,交巡警民警经过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运用“分解式调解法”,最终做通了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通过法律途径和平地解决了医患纠纷问题,赢得了矛盾双方的高度认可和称赞。
劳务纠纷隐患大
三方化解促和谐
2019年12月18日17时许,10余名线路安装民工因劳务纠纷聚集在隆林各族自治县电业公司门口,扬言得不到合理的工钱就围堵大门。在接到群众报警后,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立即前往现场,并于第一时间控制现场事态,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处警民警立即组织电业公司、承包公司、民工三方代表到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共同协调处理,通过法律宣传教育和运用“诱导式调解法”,最终让纠纷三方明确责任,最终达成协议,化解了此次矛盾。
邻里矛盾10年结
小站调处一朝解
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芳邻。”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搞好关系,互敬、互信、互让、互助,彼此和睦相处,不仅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家庭幸福、身心健康,更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团结。2019年6月29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成功化解积怨长达10之久的信访案件,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解开了矛盾双方的心结,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龙场村杨某家和吴某因邻里矛盾,长期纠纷不断。2018年4月,杨某家因修路到自己家门口,占用邻居、亲属关系的吴某家一些自留地,吴某进行了阻止,经村委调解后,杨某家适当缩减路面。然而在修路过程中,杨某挖断了吴某家核桃树根,并用刀斧砍断主根茎,造成树木倒下。经物价部门评估,吴某家被损毁的核桃树年产值达2500多元。吴某与杨某家人在沟通土地纠纷及树木赔偿时双方发生争执,矛盾不断升级,吴某即向中央扫黑除恶巡视组及各级公安机关反映杨某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将案件交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负责化解,交巡警介入调查和调解工作。2019年6月29日,在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民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商和解,杨某自愿向吴某赔礼道歉,赔偿吴某家被损毁的树木,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信访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两堂兄弟斗殴
小站调解重续亲情
2019年6月6日,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内,两堂兄弟因纠纷引发斗殴的案件得以成功化解,避免了更大冲突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018年3月,因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某村新建一所小学需要生活用水,校方将水管从水源地沿路铺设,作为学校施工管理人员的胡某亮在未经堂伯胡某全同意的情况下,水管从胡某全的杉木林穿过。胡某全认为铺设水管会影响今后杉木砍伐。遂组织家人将水管取出,搬至别处堆放,并造成一定损坏。3月10日,胡某亮在山上找到堂伯一家人理论时,双方语言引发冲突,胡某全及儿子胡某斌将胡某亮面部打伤。接着胡某亮又召集家人前来助阵,将胡某斌殴打致轻微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处理,胡某亮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胡某斌花去医疗费400多元。民警多次调查取证调解,因双方各持一词,一直没能达成谅解,此后一年多时间不断上访,并相互扬言得不到解决将报复对方,势不两立。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将案件交由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负责调解。2019年6月6日,民警组织双方集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通过情、理、法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设身处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胡某全、胡某斌与胡某亮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不该一时冲动发生斗殴。
最终,胡某全、胡某斌与胡某亮握手言和,双方均表示歉意,同意和解,签下调解协议书,由胡某斌合理赔偿胡某亮一定的医药费用。至此,这起长达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彻底调解。
据悉,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枫桥式调解小站”遇到各类“疑难杂症”时,都会进行缜密的会商分析,从法定时限、双方诉求、差距症结及矛盾核心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避免拖延或激化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了无数的疑难案件,成为守护百姓平安的“桥头堡”和搭建警心民心的“连心桥”,深受广大人民群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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