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警方打掉系列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本报隆林讯2019年6月4日中午,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水电站库区革步乡码头,90名民警押送着14名犯罪嫌疑人在湖边指认现场,标志着该县系列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谁都未曾想到,这片风平浪静的库区湖面上,多个犯罪团伙以收取水面“租金”为由,向网箱养殖户实施了敲诈勒索,由于害怕被破坏报复,影响网箱养殖发展,这些受害者一直以来有意隐忍,有的案件跨度竟达10年之久。
当地干部充当“保护伞”,19名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刑。2018年6月,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天生桥水电站万峰湖水域环境整治工作。工作中,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掌握到天生桥水电站库区革步、天生桥水域有犯罪团伙以收取水面“租金”为由,向网箱养殖户收取“保护费”的案件线索。隆林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案组发起代号为“天湖行动”的扫黑除恶战役,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县新州镇新兴社区干部苏某、梁某及社干李某、王某等人操纵着一个犯罪组织,其中苏某为社区的党支部书记。2018年7月至8月,专案组民警精心组织开展抓捕行动,一举将苏某、梁某、李某等1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据查,这个犯罪团伙2015年在社区干部苏某、梁某的组织下,到天生桥万峰湖库区革步乡水域划定界线后,对犯罪团伙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纠集数十人多次对外来养殖户收取水面“租金”后进行分赃。对不交“租金”的养殖户通过言语威胁、割断养殖户网箱毛绳等暴力手段逼迫其交“保护费”,几年时间里,这个犯罪团伙先后对多名养殖户实施敲诈勒索21次。苏某、梁某等人均已被判刑。
村干部集体犯罪,16名涉恶犯罪分子落网。2019年1月至3月,隆林警方连续打掉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实施系列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骨干16人,打响了隆林警方2019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隆林警方通过深挖案件,办案民警掌握到革步乡革步村存在以村干、社干黄某彩等人为首的两个涉恶势力犯罪线索。2019年1月9日,专案组联合城区武装巡逻队共20名警力赴革步乡将黄某彩、苏某红等7名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抓获,1月16日,犯罪团伙成员王某杰在南宁市落网。2月,王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经审讯,两个犯罪团伙16名成员对长期在天生桥库区革步乡水域非法收取外地养殖户水面“租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局长率队辗转千里,系列涉恶大案得以告破。由于以上系列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人以四川、重庆、湖南籍居多,部分受害者因害怕被打击报复,加上路途遥远等原因,不愿前来隆林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2019年5月24日至29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太兴率专案组赴四川、重庆等地开展扫黑除恶退赃及线索摸排工作。
在四川的成都、资阳及重庆等地,王太兴与多名受害者面对面沟通,了解有关案件线索,并将赃款追还给部分受害者。几天时间里,王太兴率专案组日行千里,辗转四川、重庆等地,共向8名受害者退回当年被敲诈勒索的赃款,并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解除他们的顾虑,以便获取更深层次的案件线索,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深挖扩线工作,最终将系列案件顺利侦破。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指示精神,彻查深挖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经过一年的艰苦侦查,隆林警方打掉了以苏某、梁某、李某等人为首的10余个涉恶势力犯罪团伙,共破获系列敲诈勒索案件60余起,抓获并执行逮捕涉恶势力犯罪团伙54人。
□李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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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林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