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警察刷存在感 隆林一男子受法律制裁
本报隆林讯如今,人们习惯用微博、直播平台等记录生活的点滴,分享开心的插曲,吐槽不爽的事情,但也有一些人,随意发布不当言论,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隆林各族自治县有一男子为刷存在感,在某直播平台发布了挑衅警察的视频,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隆林警方拘留10日。
4月15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网警在开展2019净网行动网上巡查时发现,该辖区有一男子在某直播平台发布名为“抓不到我们你是不是没有存在感”的挑衅公安视频。该视频发布不到3个小时,该男子就被巡警大队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经审讯,该视频发布者系家住该县德峨镇的青年杨某文,今年20岁,为了刷存在感而在某直播平台发布该视频,“灵感”来源竟是电影《大人物》中的台词。在拘留所内,杨某文后悔不已:“我真是闲得没事找事啊!没想到网上挑衅警察会犯法,以后我再也不会这样做了!”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虽有言论自由,但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执法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黄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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