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禁燃令”后开出第一张罚单

右江日报 2019-02-20 08:48 大字

本报隆林讯春节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月1日,当地警方便开出了禁燃令发布后的第一张处罚单。

为抓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该县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新州镇新兴社区一居民小区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一房主为庆祝乔迁之喜,图吉利增加喜庆气氛而燃放爆竹,执法人员对房主讲解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对其作了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黄吉勇

新闻推荐

猪场乡稳步推进新农合收缴工作

本报隆林讯春节期间,隆林各族自治县猪场乡充分利用广大农民工回家过节这一契机,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组织工作人员积极进村...

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隆林各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