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钱财拒还 准新郎婚前被逮捕
本报隆林讯 近日,一位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准新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隆林警方依法逮捕。
2016年9月13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南宁盛万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员工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财共计25.2万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2015年8月,南宁盛万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隆林财富广场的商业运营商,时任招商运营总监潘某(男,39岁,广西上林县人)负责统筹招商及运营管理,其于2016年1月收取客户叶某的租赁商铺押金共25.2万元后,未将此款上交公司,而是存放在他人的银行账户内。2016年3月,该公司做出撤出隆林财富广场运营商项目的决定后开始纷纷退还客户的各项资金,受害人叶某拿合同和收据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才发现未收到此款项,经核实,潘某承认私自收取钱款但拒不还款,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2018年3月底,经民警大量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潘某的行踪,连夜赶赴到广西上林县将在派出所刚办理完婚前材料证明回家途中的潘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如实供述其日常消费奢靡,因当时手头紧,作为该公司股东的他便擅自将收来的25.2万元款项转到他人账户实际供自己消费,未料到公司撤出该项目,东窗事发后其想用此款弥补股权亏损,不愿归还此款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 琳 王俊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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