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父亲遗留枪支 男子被判管制一年

百色早报 2018-04-27 09:12 大字
 

本报隆林讯  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一名男子将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枪支存放家中后被群众举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岑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判处管制一年。

2017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岑某将其父亲岑卜某去世后留下的一支短火药枪存放家中。2017年4月28日15时许,公安机关到隆林各族自治县革步乡革步村岑某家中查获该枪支并依法扣押。经鉴定,岑某非法持有的火药枪具有正常的射击性能,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岑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岑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岑某能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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