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徇私情的“铁面判官” ——追记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系列报道之三
黄登林(右二)进行案后回访。(图片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供)
“公正”“清廉”,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黄登林曾多次说,办案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法律之外的免谈。
黄登林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在有些人眼里,这应该是捞“油水”的大好机会,但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对待自家的亲戚,黄登林是秉公办事严苛处理。同事韦秀琼说,因为办案不徇私情,黄登林得罪了不少熟人。但作为一名法官,他秉公办案的精神是值得所有同行学习的。
黄登林就曾判决过他堂弟的一桩婚姻财产纠纷案。
当时,黄登林的堂弟与妻子闹离婚,在财产分配上谈不拢便打起了官司。开庭前,堂弟找到了黄登林,并对他说:“哥,我和老婆要离婚,现在就差财产分割谈不拢,我们是自家兄弟,你应该帮我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到时候你就把全部财产判给我好了。要不然别人会说我们不团结,说你不帮自己兄弟,也会说你无情的。”
黄登林看了看堂弟,平淡地对他说:“如果自家兄弟就可以枉法裁判,那以后还有谁会相信法律?还有谁会到法院寻求帮助?”听完他的话,堂弟心里十分不舒服,但也无力反驳,只好悻悻而归。
在法庭上,黄登林按照离婚法条例办案,并建议堂弟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最后女方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多分了部分财产。尽管对于黄登林的判决心生怨恨,但堂弟还是签字结案。事后,黄登林想留堂弟一起吃饭,但堂弟却气冲冲地离开了。
后来,黄登林也与同事说起此事,他知道堂弟心里有气,但亲情归亲情,做法官的不能偏袒哪一方,法律的天平始终要保持平衡。这件事也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里成为佳话,同事们纷纷称赞黄登林无私办案的精神。
常年身在法坛,黄登林名声远扬,进而招来了不少试图通过贿赂来改变判决的人,但对于那些试图“塞红包”赢官司的人,黄登林更是不想与其多言,拒其于门外。
2008年,黄登林承办了黄某诉刘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前,当事人黄某为了确保打赢官司,四处托熟人找关系接近黄登林,想要请他吃顿饭,表示一下心意,希望他在法庭上能站在自己这一边。对于对方的用意,黄登林心知肚明,婉言谢绝了邀请。
吃饭请不成,黄某就开始四处打听黄登林的住处,主动找上门,以拜访的形式与黄登林寒暄问候,并将一个装满现金的红包塞给黄登林,请他给予关照。黄登林当即拒绝,让黄某带着红包离开,并义正辞严地说:“案件我们会依法秉公处理,人民法官决不会受贿!”黄某听后十分气愤地离开了。
最后,黄登林顶住各种压力,依法审结了此案。黄登林曾跟同事说:“法官是靠公正公平吃饭的,绝不能要不明不白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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