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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强化责任提高脱贫攻坚执行力

右江日报 2017-10-20 09:35 大字

本报隆林讯今年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执行力。

强化领导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扶贫“第一责任人”抓统筹协调,分管领导抓具体,对预脱贫村再落实一名县领导和一个以上县直部门进行结对帮扶,再次明确帮扶县领导、县直部门领导和贫困村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负脱贫摘帽主要责任,形成上下齐抓脱贫摘帽的强大合力。

强化干部帮扶责任。将每月28日、29日定为帮扶统一行动日,按照县指挥部统一下发通知、各帮扶责任人统一时间内开展帮扶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扶贫指导办统一汇报开展情况、指挥部督查组每月统一开展督查并形成红黑榜通报等“四个统一”方式,促进形成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要求广大帮扶干部入户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台账登记等,落实“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责任。

强化贫困村第一书记责任。自治区、市、县三级选派第一书记共88名,实现所有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该县通过每日一考勤、工作实绩每月一报告、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年度一述职等“五个一”制度及第一书记争取项目统计等方式,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的督查,对帮扶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及时进行约谈或召回预警。

强化村“两委”责任。在扶贫工作中,村“两委”处于服务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担负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资金落实、信息收集、村务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责任。该县采取“分片包干、具体到人”的方式,让每个屯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都有村干联系,及时收集问题和困难向上汇报和组织群众参与各项扶贫工作。

强化贫困户责任。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双承诺”,同时明确帮扶干部及贫困户的责任,要求广大贫困群众不仅要配合帮扶工作,还要主动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发展产业或外出务工增加收入,通过双手劳动致富,切实改变“等、靠、要”的思想。

□韦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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