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荣获“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凌云讯近日,凌云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全国有61个市县获此殊荣,其中广西有5个,凌云县是百色市唯一获此称号的单位。2014年,凌云县曾获得“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近年来,凌云县诗联学会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诗词文化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抓手,广泛开展诗词基础知识普及,诗词作品创作,诗词文化培训,把凌云诗词打造成响当当的文化品牌,为繁荣全县诗词文化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凌云县诗联学会发展迅速,现有诗社5个,会员100多名,其中市级会员20名,自治区级会员14名,国家级会员5名;有学会、诗社诗刊(诗集)10余本,每年出版近20期;每年被各级刊物刊用的诗词作品、诗评文章1000多首(篇);长期坚持每周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诗词创作交流活动。□罗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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