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凝聚民心 齐心协力扫黑除恶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本报记者 卢 茜

右江日报 2019-04-24 09:42 大字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从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深化人民调解、提高法律服务、加强特殊人群排查管控等方面,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法治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扫除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提供黑恶势力线索……”近段时间以来,为了让扫黑除恶之声传得更响、更广、更深,乐业县司法局积极主动联系当地通信部门,在全县17.5万手机用户手机上开辟了扫黑除恶手机短信宣传通道,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做到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市司法局制定《百色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六进”“三下乡”“三月三”以及村(街)歌圩节、各乡镇圩日等,利用宣传板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百色普法网等载体,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同时,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通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编印成宣传资料,深入到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村霸、市霸、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887次,接待群众来访5849人次。

此外,为方便群众反映司法行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解答疑惑,市司法局还设立并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地址,接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问题。

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方面,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与涉黑涉恶摸排结合起来。另一方面,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各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上法制课1080场次,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1000多个,利用微信群向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调解矛盾纠纷7401起,调解成功7321起,在排查调解纠纷中发现、收集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均已提供给有关部门。

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确保案件依法辩护

百色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加强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指导。

市司法局建立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发各县(市、区)执行,还建立律师QQ群、微信群等,及时将扫黑除恶有关通知精神、工作要求信息传达到事务所和全市346名律师,让所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了解掌握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政策。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19名律师接受10起涉黑涉恶案件委托代理,均按照要求报市司法局备案,市、县司法局对律师出庭辩护也派员出庭旁听,保证律师依法辩护,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加强特殊人群管教预防涉黑涉恶犯罪

在做好接受群众举报的同时,市司法局重点抓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线索排查,为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黑恶犯罪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3336人次,开展集中教育746次,个别谈话2855次,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收集涉黑涉恶、涉毒、农村赌博线索,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对再犯罪风险高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及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疏导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均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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