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初步战果257人涉黑涉恶被诉 不少人有案底
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4月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及初步战果,并发布了7个典型案件。据介绍,这些案件体现出犯罪团伙人数众多、“村霸”“路霸”称霸一方和团伙成员多为有案底人员等特点。
发布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迅速布置,层层落实,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8日,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09件1497人,批准逮捕404件1121人,不批捕347人;公诉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6件634人,已起诉35件257人,其中已起诉涉黑案件6件133人。
当天还发布了7件全区检察机关第二批集中起诉重大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如乐业县周某民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为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4月8日由百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4~2017年,被告人周某民以乐业县某民投资有限公司为据点,纠集杨某钰、禤某凯等社会人员,通过从事放高利贷、暴力追债、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犯罪组织对外以公司形式为合法掩护,对内有严格组织规定,同时以发放“出勤”劳务费、提供食宿、组织外出游玩等形式管理和拉拢组织成员,在该县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毁灭证据、窝藏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还有迟某君等11人涉恶势力系列犯罪案,该案4月8日由玉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6~2017年,被告人迟某君等人在玉林市玉州区同旺商务宾馆成立“御龙会所”,以此为据点强迫、组织、控制多名女子进行卖淫活动。该犯罪团伙共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故意伤害、窝藏、帮助毁灭证据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殴打一名卖淫女子致其死亡,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据介绍,这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有几个共同特点:首先,犯罪团伙人数众多(7个案件共140人),内部有较为严格的纪律与职责分工,有些甚至以开设公司的形式实施和掩饰犯罪;其次,犯罪活动具有较强地域性,犯罪团伙有固定的势力范围,涵盖“村霸”“乡霸”“路霸”等,称霸一方,横行乡里;再次,犯罪组织或团伙成员中,有不少为刑满释放和有违纪劣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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