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大病可获二次赔付 “三医”联动破解“看病贵”问题 □本报记者 梁力升
市民在医院医保服务窗口咨询。
“看病贵”是长期困扰老百姓的“老大难”问题,也是老百姓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和2009年医改前相比,老百姓最大的体会是,花同样的钱,得到的医疗服务更多了,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下降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百色市发改、卫计、人社、财政、物价、编制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打出“组合拳”,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在多个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真正享受到了医改所带来的福利。
大病享受“二次报销”
2017年4月至10月,乐业县同乐镇平嘉村的贫困户周先生因患急性白血病先后五次住院,共产生医疗费用59.580万元。对周先生而言,近60万元的医疗费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大病医保却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在新农合补偿15.8496万元后,周先生还得到了大病保险赔付的30.1562万元,这一笔“救命”钱不仅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也大大减轻了他的治疗负担。
以前,老百姓一旦出现大病,高额的治疗费用往往会给家庭带来“灾难性”后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出现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患者(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参保者)在大病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时得到的“二次赔付”。大病保险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很大程度降低了老百姓的看病负担。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范旭日表示,目前百色大病保险报销的起步线为5800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费用超过5800元的患者即可享受“二次赔付”,治疗费用越高,得到的赔付也越高。与此同时,百色市在健康扶贫上也有相应举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即2900元,同时报销的比例也提高了10%。
记者从市医改办了解到,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45.99万人,参保率达98.27%。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每人每年600元,比改革前增加了3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筹措,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提取,不增加参保群众的负担。截至2017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金额累计达2.28亿元;全市共有95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涉及赔付金额为263.52万元,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记者还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获悉,2014年至2017年,该公司已累计完成大病保险赔付6.4597万人次,支付大病理赔金2.2808亿元,为老百姓减轻了“看病贵”的压力,得到了人民的普遍好评。
百色市公立医院药占比降至30.1%
刘先生是一位慢性胃炎患者,经常需要到医院拿药治疗,最近一次到院,医生为他开出了四类药品,半个月疗程的药物共计694元,刘先生算了一下清单,同样的药物和分量,价格比2016年减少了104元,每样药品价格均下降了15%。看到药价的下降,刘先生非常高兴。
药价的下降,得益于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政策的施行。
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切入点。曾经,高额的药价不仅是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的最主要原因,因此改革的关键就是要降低药品费用和药占比(药物收入占医院收入的比例)。
范旭日表示,目前百色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医院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按药品进货价销售给患者),并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以切断“以药补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产生的利益链条,达到降低老百姓用药负担的目的。范旭日说:“以前药品收入是医院将近一半的收入来源,现在药品按进货价销售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就成了医院收入的最主要途径。”
范旭日指出,取消“以药补医”后,为弥补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百色市采取了“同步调整医疗服务费价格”和“政府给予相应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进行补偿,同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同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不增加老百姓看病负担,也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入。
据市医改办数据显示,百色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从2016年的39.5%下降至2017年的30.1%,药品让利达1.73亿元;卫生材料占收入比(不含药品收入)16.8%,减轻了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相关链接:什么是“以药补医”?
“以药补医”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和医院运行成本损耗的举措。这项政策曾经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现阶段,实施“以药补医”政策,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必须坚决破除。这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你知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关键。
凡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均参加了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保费直接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与了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无需再额外缴费。患者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当地大病保险的赔付标准(百色市赔付起付线为58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900元),出院结算时医院就自动进行结算报销,在外地就医的可凭结算发票等单据到当地经办点进行报销。
什么是药品采购“两票制”?
药品采购“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实行“两票制”,能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产生加价等利益链条,最大受益者就是患者,中间的环节减少了,药价自然也就下来了。同时,不仅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用药安全,更利于政府对药品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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